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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 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2021年12月12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李卓恒,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决定书


监视居住的规定


相关知识: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过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居所的,不得离开指定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接到传讯时准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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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监视居住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7日=8~37日


  二、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可以探视,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在拘留期间是不能探视的。


  1、行政拘留的,可以提前预约探视。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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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Tags: 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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