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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卖掉亲儿购买家具手机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2017年6月7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夫妻卖掉亲儿购买家具手机

谢某与妻子江某都是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人,已经有两个孩子,日子本就过得紧巴巴的,这政策以外的第三个孩子属于超生,为此江某经常向朋友杨某(女,广东梅州人)倒苦水,向其透露不想要老幺。这让杨某想起自己的表弟张某与妻子何某未生育,打算抱养个小孩。江某听闻,回家便与丈夫谢某商量,要将老幺卖给张某夫妻。经过杨某的介绍,2月16日晚,谢某夫妻以5万元的价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自己年仅1岁5个月的亲生儿子卖给了张某夫妻。

亲手卖掉亲生儿子后,江某不久便产生了悔意,想要寻回孩子。然而,当她联系杨某时,杨某要求其退还5万元并付5千元劳务费。殊不知,谢某夫妻卖儿的5万元早已花费在购置家具、电器及手机上。为“赎回”儿子,夫妻俩到处凑钱,最后东窗事发,遭到家人的谴责。

2月19日约11时,江某来到白云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报警,称要找回被自己卖掉的儿子。白云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经过28小时的连续作战,2月20日1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太和某小区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张某夫妻两人,成功解救被拐卖的谢某(男,1岁5个月)。与此同时,狠心卖掉亲儿的谢某夫妻两人也被白云警方控制。

20日18时许,介绍人杨某到太和派出所投案。目前,谢某夫妻、杨某及张某夫妻均被白云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拐卖妇女儿童如何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故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江某夫妇为了物质上的享受出卖亲生儿子虽然后来反悔了,但其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既遂,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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