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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3.03"特大制售枪支案件宣判 59人获刑

2017年9月26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正义网辽宁12月14日电12月13日,由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抚顺“3.03”特大制售枪支案件宣判:主犯吴大明、刘久义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等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不同刑罚。

  据悉,本案是公安部2011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本案被告人众多且作案时间长达两年之久,涉及犯罪事实30余起;涉及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多个罪名,在抚顺检察史上尚属首例。2011年12月13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两次提起公诉的59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在获刑的被告人中有43人有过前科劣迹,9人被判处过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23人构成累犯。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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