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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善老板跑路 恶意欠薪终落法网

2018年1月2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服装小作坊经营不善,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后竟扔下“烂摊子”跑路。近日,奉贤区检察院对恶意欠薪的老板黄某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沪上首例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2年5月开始,孟女士在某服装厂当女工。从她进厂的那天起,她就没有拿到过全额工资。老板黄某对员工表示,每月先预支每人500元到1000元工资,年底一起结算。可直到2013年1月,黄某依旧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厂里一共有39个女工,算下来老板还欠我们工资44万多元。”孟女士这样表示。

最终,在镇信访办的协调下,黄某答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结清工资,并写下了承诺书。然而,在4月的一个晚上,黄某竟连夜把厂里的机器运走,人也不见踪影。孟女士和工友们通过信访办再次联系到了黄某,而黄某则扔下一句“不愿意发工资”后就匆匆挂了电话,此后就杳无音信。

服装厂老板黄某为何要拖欠工人工资原来,由于经营不善,黄某的服装厂早在2012年2月的时候就已经资金紧张。为了继续维持经营,黄某与工人协议每月“预支”部分工资到年底结算,以此勉强维持工厂的运营。直到2013年初,服装厂的生意依旧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最终难以为继。眼看自己的生意亏本了,先前拖欠的工资更是发不出来,黄某见势不妙干脆悄悄跑路,妄图逃避自己的责任。

2013年7月,劳动监察部门发出责令支付通知书,责令黄某补发拖欠的工资,但黄某始终无动于衷。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黄某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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