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经济犯罪
取保候审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
取保候审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管辖知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新规定
2018年4月7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新规定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需要经司法机关批准,拿律师‘三证’就可以直接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28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经过司法机关批准。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的规定,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只需要拿“三证”就可以了,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公函。
为什么律师法的规定和刑诉法的规定不一致?杨明仑表示,刑事诉讼法正在修改的过程当中,对这一条也准备进行修改。考虑到如果现在按照刑诉法规定了,刑诉法修改出台后,律师法又落后了,还要作出相应修改。所以律师法提前规定了。
杨明仑指出,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通常惯例来说,刑事方面的立法要有统一规定,刑事方面的问题要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到刑事的方面,都是点到为止。现在律师法是一个特殊情况,等于提前与刑事诉讼法保持一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问题,大家认为目前的做法应该更进一步,所以作了一个新的规定,即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再需要司法机关批准,拿律师“三证”就可以直接会见。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刑事拘留后如何争取取保候审
2.怎么申请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 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
3.怎么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立案登记制会带来什么?
4.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 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5.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错误刑事拘留怎么办 错误刑事拘留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