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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教师性犯罪上升的预防

2018年6月22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教师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神圣而崇高的职业,被人们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则被喻为“祖国的花朵”。然而近年来,不少教师性犯罪的报道见诸报端,打开互联网,对中小学生实施性侵害的案件报道也是连篇累牍,一幕幕悲剧暴露出惊人内幕,教师性犯罪成了新的恶性刑事案件增长点。猥亵、强奸女生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和其家庭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而且严重损坏了教师形象,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
  教师性犯罪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文明进步;教师性犯罪的上升,给今天的教育观念、教师队伍管理、青少年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弄清当前教师性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探究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使教师远离性犯罪,还校园一片净土,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教师性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均为男性。犯罪分子既有二十多岁的青年教师,也有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其中也有不乏做出成绩的教师。就作案时身份上看,既有普通教师,也有学校校长,班主任身份居多。如通化市某小学男教师栗峰任班主任期间,就是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学校教室、水房及自己的家中多次强奸、猥亵19名女学生。
  2、侵害对象呈低龄化。在教师性犯罪中,以猥亵、奸淫幼女案件居多。由于大部分侵害对象未满14周岁,是妇女中的最弱小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往往选择这些与其有着密切联系的施教学生作为犯罪对象。如在新疆农一师十三团十连小学任教的周杰,利用小学教师及班主任身份,对所教班级15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实施强奸多达三十余次,而在这些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6岁。
  3、案件发生地以农村小学居多。从教师性犯罪案件的数量及所占比例来看,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均有此类案件发生,但以偏僻的农村小学发案比例为最高。如以上所述两起案例,犯罪分子均为农村小学教师,他们都是利用了学校偏僻,制度不健全,以及学生年幼,不明白事理,单纯幼稚,自我保护意识差的特点,凭借老师的身份对女学生施暴。
  4、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分子往往借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以哄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女学生实施侵害,这是教师性犯罪的主要特征。如宁夏西吉县兴隆镇某小学教师刘兴国就经常以辅导功课、开小灶、谈话等为由先后将8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骗到宿舍,多次对其中5人进行奸淫、猥亵,对其中3人进行猥亵;石鼓镇某中学老师常以讲试卷、检查作业为名,将女学生喊到自己宿舍,关闭门窗,实施猥亵。而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某镇小学教师程世俊则经常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在教室内对6名女学生实施奸淫、猥亵,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5、犯罪分子作案狂妄。这是教师性犯罪的又一特征。某些犯罪分子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对女学生实施兽行,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如上述小学教师程世俊,有时在教室内公然对本班唯有的6名女学生实施奸淫、猥亵;有时在课后留下两名女学生,让其中一个在门口“望风”,自己则对另外的轮换施暴;有时竟在上课或自习的时候,走到女学生的课桌前,让其为自己手淫,狂妄之态,如入无人之境。据学生们反映,程世俊从他们二年级时就开始对班内的所有女学生进行摧残,平均每周每个女学生都会遭到几次性侵害。
  二、教师性犯罪上升的原因
  1、教师自身原因
  (1)学习意识淡化。部分教师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放松了政治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
  (2)法律意识淡薄。由于部分学校,特别乡村学校物质文化生活贫乏,业余生活单调,一些教师精神颓废、空虚,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守法,加之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产生了不可捉摸的变态心理,追求不健康的精神刺激,促使他们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年幼的女学生。
  2、学校原因
  (1)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缺位。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强调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成绩,忽视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对一些教师,尤其是青年男教师的不正常心理未能及时加以正确的疏导,受不良外因的诱发,这些教师非常容易跌入违法犯罪行列。
  (2)法制教育弱化。部分学校开展法制课少,有的学校就没有法制课,有的学校虽然安排有法制课,也只是图形式、走过场,导致一部分教师不学法、不守法,缺少法制意识,遇事往往头脑发热、不计后果。由于重视不够也导致学生不懂法、不知法,当自身受到侵害时,茫然不知所措,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厌世逃避,不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3)管理制度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当前,在一些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亦形同虚设,行政管理人员也相当缺乏,学校疲于应付教学任务,忽视了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对师生课外时间及课外行为和课外交往缺少必要的约束(有的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学校的负责人,更缺乏来自上下、左右的监督)。男教师可随意将女生唤至自己的宿舍单独辅导,或以打扫卫生、看管物品、谈话等为由,安排女生留校,从而对学生实施侵害。
  还有的学校对教师上课时的情况缺乏巡视和监督,致使某些教师在教室内,甚至在课堂上公然实施犯罪。如程世俊一案,程经常在课堂上或是在讲台后,或是在学生课桌前公然对女学生实施猥亵、奸淫,作案长达两年的时间,学校领导和其他老师竟然都没有发现,可见学校在管理体系上存在很大的疏忽和漏洞。
  (4)学校进人把关不严。一些学校在选聘教师时考核不严,未仔细鉴别出教师在进入学校任教前的不良行为,甚至使一些有犯罪记录的人混入了教师队伍,给学校管理及学生遭受不法侵害埋下了隐患。如1998年、1999年,大冶市一个7 人团伙作案9起,共强奸10余名女孩,但该团伙中的刘某刑期满了以后,竟当上了大冶某小学的老师。这样的人当教师,后果可想而知。
  (5)对学生缺乏防范性侵害教育。教师性犯罪案件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早期防范性侵害和自身保护上还存在问题。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学校忽视了学生心理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关怀,对性知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受侵害的女学生更是在性知识上存在认知盲点,意识不到自己受到了侵害。如一个女学生被猥亵后,还以为与老师做这样的事,是老师上课给留的作业呢,其他女孩子也有类似经历和错觉。天真无知的孩子把老师发泄淫欲,当成了特有课程,多么令人悲哀。还有一些女学生既便在潜意识里意识到是受了性侵害,但由于对性知识知之甚少,心存恐惧,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告诉家长和学校的,这就给犯罪分子长期犯罪提供了机会。
  3、家庭原因
  (1)家长无暇、无心管教。由于家在农村的很多家长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管教孩子。家在城市的部分家长,或整日忙于做生意赚钱,或忙于工作和家务,很少有时间去顾及孩子。对子女在校的情况疏于过问,以为把孩子送入学校就无需操心了。多数人往往看中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与孩子推心置腹地进行谈心和交流,只知道孩子饿了给吃的、冷了给衣服穿,至于平时孩子想啥、干啥就没问过。还有些父母无责任心,男的吃喝玩乐,女的整日围着麻将桌打发无聊时光,对孩子不管不问,甚至孩子有时不回家也不管不找,对孩子发生的异常情况极少关注,这是女孩子经常遭到侵害的原因之一。如在程世俊一案中,据一位受害学生家长讲,自己孩子的脑袋经常被打个大包,有时腮部也被掐肿,每次带伤回家,母亲都以为是孩子自己淘气所致,从没想到是在反抗老师淫威的过程中受的伤。
  (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长往往忽略了青少年心理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关爱,不好意思也不知道对女孩进行早期防范性教育,让孩子明白怎样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的重要。目前,很多家长教育子女说的最多的就是听老师话,好好学习。他们把孩子的教育问题,完全托付给了学校和教师,客观上向孩子灌输了“老师绝对正确”的观念,却很少告诉孩子应该怎样保护自己。这种教育理念无形中帮助教师树立了权威地位,使孩子们认为什么样的老师都是不可反抗的。权利意识的缺乏,使师生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形成了教师对学生的支配地位。尤其是那些年龄幼小身心发育还不成熟的小学生,更是惟老师命令是从,不敢说一个“不”,对于来自老师的性侵害茫然无措,不敢反抗。
  (3)家庭与学校缺少必要的沟道。正像前边提到的那样,大部分家长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孩子平时在校想些啥、学些啥、表现情况如何很少过问,甚至有的家长,孩子小学、初中、高中毕业了,也难得去学校几次,一些学校由于把精力集中在抓教学质量上,对老师学生课外、课余情况缺乏监管。这样就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形成一个空档,家长对孩子在学校情况不了解,学校对学生在课余活动又未掌握。也正是这样的一种空档,给犯罪分子一个实施不法侵害的可乘之机。
  4、社会原因
  (1)消极腐朽文化的侵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与西方国家的科学文化交流越来越多,一些宣扬色情暴力的非法出版物、黄色录像等屡禁不止。如今一些学校周边遍布网吧等娱乐场所,部分教师缺乏应有的师德、师仪,自身受到不良侵蚀后,将其带到课堂,不少学生成为其手下受虐“羔羊”。如程世俊一案中,办案人员问他为什么实施犯罪行为时,他毫不掩饰地说是受了黄色网站的影响。他说他喜欢上网,大都是浏览黄色网站,长期沉迷于其中,看到淫秽画面,总想亲身感受,由于无处发泄,找“小姐”又不敢,于是把发泄对象放在了本班女学生身上。
  (2)教育管理部门监管乏力。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到,教育部门在管理学校,特别是教师队伍管理上暴露出很大的漏洞。如学校对老师的考核制度不完善,未能全面了解老师的工作时及工作外情况,对自己员工监督不力,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责任。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职责存在着交叉和重叠,致使一些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强,透明度不够,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善。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正面教育多、严肃批评少、表彰奖励重、依法处罚轻,致使教师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伤了教育的社会形象。
  三、预防教师性犯罪上升的对策
  1、加强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免疫力。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本,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模范人物事迹,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等活动,以优秀的文化、高尚的思想情操,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议在学校建立针对教师心理健康的组织,为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咨询和服务。同时各级政府及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关心爱护、关心他们的疾苦,从行动上温暖他们,多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发现有不良苗头,应及时做工作,提醒、帮助、挽救,将犯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面有效地预防教师对学生实施性犯罪案件发生,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和崇高形象。
  2、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在中小学中增开普法课程,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综合素质考核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中去。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活动,并聘请公检法司干部为兼职副校长,定期为教师、学生上法制课和道德课,用身边案例教育他们,做到警钟常鸣,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另外,还要把法制教育和小学阶段的性知识教育结合起来,使性知识教育公开化、正常化、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3、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各级教育部门要转变观念,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预防和处理教职工性侵害犯罪的约束制度,对师生交往强化约束。如对有住宿生学校,实行女教师对女生寝室的管理和护寝制度,禁止男教师将女学生带至独居的寝室;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谈话等要事先告知学校相关部门并由二人以上进行;学校应每天对教师上课时的情况进行巡查或安装法律允许的设备进行监控等。若条件不允许的,学生进入教师寝室的应将门窗全部打开。凡发生教师对学生的性犯罪案件,除依法追究教师的刑事责任外,免除该教师所在的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职务等。
  4、建立家庭与学校互通渠道。家长对孩子不关心、学校对学生未尽到职责,使得部分犯罪分子在家庭和学校之间造成的空档中实施犯罪。所以家庭和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家长应多到学校了解孩子在校学习、表现情况,学校应把孩子在校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学校在对教师思想品德与工作态度、工作情况的考核中,要请学生和家长对每项考核要素作出评价,倾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要求。凡思想品德不合格的教师,坚决不予聘用。另外,学生家长在平常要对学生传授一些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范观念。
  5、加强对社会环境的净化。引发教师性犯罪的社会原因,主要表现在消极腐朽文化的侵蚀。因此,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严格把关,切实杜绝黄色书刊,暴力影视泛滥,净化文化环境。特别是对学校附近的书店、网吧等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适应青少年进入的场所,应当依法及时清理。
  此外,还应尽快完善保障学生应该享有的权益,制定相关法律,使学生的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在心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教师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体现刑罚的目的和威摄力,使教师远离性犯罪。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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