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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应公司要求来南宁市出差,在西乡塘区某快捷酒店居住。因夜晚寂寞难耐,便拨打了宾馆小卡片上的电话,准备与陌生女子共度良宵。
正当段先生与该女子正在交易时,门外突然闯入一伙人,自称是南宁市某派出所警察,并说明二人涉嫌卖淫嫖娼,要求带上手铐和他们走一趟。
当时段先生看这伙陌生人并未穿戴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便以为这伙人是来“仙人跳”的绑匪,要把自己绑起来敲诈勒索。所以当警察给段先生戴上手铐时,段先生便表现得极为不配合,激烈地反抗,与警察爆发了激烈的冲突,数次逃脱警方的抓捕,并在电梯内狠狠地踢了前来抓捕警察几脚。
当段先生看到停着的警车时,才知道自己误会了,当即向警察表示了诚挚的道歉。可为时已晚,等待段先生的并不是几日的拘留,而是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带来的数月乃至一年的刑期。
法律小知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正在执行公务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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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检索,用科技助力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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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被刑事拘留后,其父母找到蒋爱兵律师,请求蒋律师尽快介入,尽快让其儿子出来。接到委托后,具有多年无罪辩护经验的蒋爱兵律师随即召开了团队简会,让团队检索组立刻检索本案的类似案件,从以往类似案例中梳理案件操作要点
刑事大数据分析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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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检方定罪方式,确定会见询问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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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平均刑期,合理制定辩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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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分析案件重点,制作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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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以往辩护策略,从中寻找最优解
蒋爱兵律师放弃国庆假日,于次日前往看守所会见段先生,凭借着大数据团队预先制定好的询问重点,在短暂的时间内蒋律师获取了本案大量有用信息,给本案辩护打下扎实基础。(专业刑事律师付费咨询:J3077231)
九天释放,精准介入让检方驳回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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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后的当晚,刑事辩护团队随即召开了会议,经过讨论结合大数据检索结果,确定了本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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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主观上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他是对警察的身份产生了认错误,不应当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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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被踢的警察没有明显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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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为初犯,平日有正当工作,且得知警察身份后立即道歉,其社会危害程度低
在快马加鞭的工作后,团队随即紧密联系警方与检察院,向其提交大数据检索报告及相关材料,用实际案例证明段先生不构成犯罪及不需批捕的原因。(专业刑事律师付费咨询:J3077231)
最后在蒋律师团队介入后的第九天,检察院驳回了警方的批捕申请,当晚段先生得以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