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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试行人格调查制度引争议

2017年11月9日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jabgyshls.cn/
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试行人格调查制度引争议
  3月中旬的一天,河北省秦皇岛市某技校学生小都来到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接受检察官考查谈话。小都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其不满16岁,海港区检察院依据“人格调查”作出不逮捕决定。同样是根据人格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张则被检察机关决定“予以逮捕”。
对未成年人是否批捕,先做“人格调查”
  2004年,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和公诉二科,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分离出来,实行专案专诉。去年,该院推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人格调查制度。
  所谓人格调查,就是检察官在批捕阶段,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情况”界定为性格特征、精神状态、知识水平、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兴趣爱好、家庭环境7个方面,每一方面再细化成若干具体参数指标,如性格特征细化成内向、外向、平和、暴躁等,由各种参数形成一览表,提讯时交由本人填写,之后由父母填写,在校生再交班主任和同学填写,最后由承办检察官将上述三类表格信息汇总,形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人格调查分析报告》。检察官通过对报告的分析和对家长另外进行的问卷调查,结合具体案情,得出是否有逮捕必要的结论。
  2005年12月22日下午,小都随两个“哥们儿”出去玩。在打车回来的路上,“哥们儿”抢劫了出租车司机,小都“站脚助威”,并分得50元劫款。劫案被迅速破获,犯罪嫌疑人很快落入法网,小都被移交至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因其是在校生,且未满16岁,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启动了“人格调查”操作流程。检察官先后访问了村委会、学校和当地村民,得到反馈的信息是小都从小很懂事,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其父母诚实淳朴,有一定监护教育能力,且其犯罪行为较轻,有悔改之意。海港区检察院根据《小都个人人格调查分析报告》,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向公安机关作出“不逮捕决定书”,并建议取保候审。
  同样是根据人格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张则被检察机关决定“予以逮捕”。小张是秦皇岛市某中学一年级学生,因偷同学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小张案情较轻,海港区检察院启动“人格调查”程序。在调查中,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发现,小张父母早已离婚,母亲改嫁到天津,父亲对其疏于管教,案发后,检察官多次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但其父母置之不理。因小张的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检察机关作出“予以逮捕”决定。

来源: 南宁故意伤害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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